close

今年8月4日發生在屏東縣萬丹鄉的3死9傷車禍,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,認為肇禍的楊姓護理師患有癲癎,卻還開車上路,導致在車禍發生當下,癲癎發作,釀成意外,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。至於肇事逃逸部分,檢方綜合法醫研究所鑑定意見,認定楊姓護理師在發病當下,欠缺控制能力駕車離去,因此公共危險罪部分不起訴。起訴書指出,今年8月4日晚間9時許,住在萬丹鄉的楊姓女護理師在駕車返家途中,在屏東縣萬丹鄉先撞擊一輛停紅燈的自小客車未停,再行駛200公尺後,撞擊楊姓士官長一家五口自小客車,再波及另一輛銀色自小客車,釀成3死9傷意外。檢警偵訊時,肇事楊女堅決否認肇事逃逸,她說自己還沒撞到第一輛車時就精神恍惚,「當時並未看到車子,之後就都沒印象,當我醒過來,我發現身上都是血,前面擋風玻璃破掉,當時我並不知道發生車禍」;她並稱5、6年前自撞也是癲癇發作。另檢警調閱行車紀錄器及路口監視器,比對其他傷者的說司,發現楊女在撞擊李姓駕駛及楊姓士官長車輛時,並沒有人聽見楊女發出聲音,直到撞擊波及第三輛銀色自小客車,經17秒後,楊女才發出哀嚎哭泣,加上楊女辯稱對發生車禍並無印象,並輔以醫院病歷證明,車禍當下應是楊女癲癇發作。楊女除了提出醫生證明外,全案也送法醫研究所鑑定,鑑定結果認為「楊女因甫生2幼兒,造成精神壓力,增加癲癎發生頻率,符合臨床上精神壓力增加時,可增加癲癎發生的機率,並造成駕駛中癲癎發作失能續發車禍之結果」,不過癲癎發生可能影響安全駕駛,不得參加汽車駕駛考照,也不能駕車上路。今年8月間發生在萬丹鄉的重大車禍,肇事楊姓護理師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。資料照片/記者潘欣中翻攝。 分享 facebook

E6F3D4BCA4ADF54B
arrow
arrow

    hd11xzxfr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